当前我国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落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然而当前有许多科技成果不能够很好地实现转化。其中一个原因是,科技工作者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这方面的工作。对于许多科学家而言,他们对市场不敏感、不熟悉,有时候转化成果获得的回报非常微薄,但承担的法律风险却很大。
20 世纪八九十年代曾出现大批 “星期天工程师”。这些由科学家组成的专家队伍,为当时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他们大多只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企业做“技术顾问” 或提供“技术服务”,身份的不清晰导致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不少企业依靠他们的技术发展壮大,但科研人员却收获寥寥,甚至有科研人员的行为被定性为“违规”。
这种现象不应再发生。因此,笔者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早给相关科学家配置 “经纪人”,其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协助开展成果转化与推广。
科技成果能否体现其真正的价值,科学家可能不会谈甚至不想谈,这时候就需要一位专业的经纪人。
哪些科学家最需要经纪人呢?笔者认为,首先要给承担有国家科研项目的科学家配置经纪人。
2019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中就提出,要推广 “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笔者曾承担过“强化技术经纪人全程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和管理” 的课题研究。我们研究发现,让专业的经纪人参与或提前介入科研项目的研究是有好处的——既可以让科学家安心于研究,又能有专业的成果转化人员进行引导和把关。
此举意在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把具备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提前与需方进行有效对接,加速成果的转化;同时避免研究成果不适应市场需要变成一纸专利、论文而被 “束之高阁”,浪费国家财政。
那么,哪些人可以承担起科学家经纪人的职责?
笔者认为,首先可以是他们的科研助手。很多科学家都有科研助理或博士团队,但是这些科研助理只是协助科学家做好课题申请、财务报销、出差联络、学生指导等事务性工作,还不具备专业的市场能力。对这一部分群体进行专业化的培训,让他们承担起科学家经纪人的任务,也是当前政策所鼓励的内容——今年 5 月底,科技部等 6 部委出台《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对科研助理工作职责进行了定位: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这也是相关政策文件首次提到科研助理要助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担好科学家经纪人的职责。
其次可以是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转移部门工作人员。当前很多高校院所都建有专业的技术转移中心,配有专职技术转移工作人员,并出台了相应的激励机制。顾名思义,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所在单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通过经纪人的角色拉近与科学家之间的距离,可以让他们的工作更有成效。
先让这两部分人来做科学家经纪人,能够更好地与科学家合作,原因有二。首先,科技成果具有一定保密性,如果让不熟悉的 “经纪人” 或“外人”直接参与,科学家会有排斥心理——这也是现在大批市场化技术经纪人难以接触到科学家真实成果的原因之一。其次,这两类人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对相应的体制环境比较熟悉,只需对他们稍加培训、强化其市场意识,他们就能很快承担起科学家经纪人的责任。相比 “两头不靠” 的中间人,科研助理和技术转移机构工作人员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相应地可大幅提高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值得注意的是,5 月 13 日,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高校可以联合地方、企业设立专业的技术转移机构;可以聘请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协助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可以预见,待我国技术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社会上将会出现类似美国盖茨基金会、英国惠康基金会等既有社会公信力、又能帮助科学家将成果价值最大化的专业化机构。届时很多科学家也会像明星一样,通过签约委托专业机构来运营管理自己的科技成果。
但要实现以上目标,笔者认为,首先要营造一个讲诚信、讲契约的良好环境,让科学家与市场化机构建立信任关系;其次要引导科学家和经纪人进行明确分工和合作,真正让合作产生 “1+1 大于 2” 的效果;三要建立 “有偿服务” 的市场观念,让双方都能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希望不久的将来,会有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像文化、体育经纪公司一样,为科学家提供专职的经纪服务。
(作者单位: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本报记者赵广立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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